
“镜疝”尽美,“疝”始善终
- 2025.08.14 08:11:25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揭阳粤东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(第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揭阳粤东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(第一阶段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
地点: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东三直路以东、三横路以南
建设单位::揭阳粤东肿瘤医院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医院在医疗综合楼负一层建设核医学科,在核医学科内安装使用1台PET/CT,1台SPECT以及核医学科工作场所等功能用房;在医疗综合楼负一层建设放疗科,在放疗科内安装使用1台直线加速器、1台模拟定位机以及放疗科工作场所等功能用房;在医疗门诊楼三楼建设介入科,在介入科内安装使用1台DSA以及配备功能用房;在医疗综合楼一楼建设放射科,在放射科内安装使用2台CT机、1台DR机、1台乳腺DR机以及配备功能用房;在医疗综合楼一层东北角处建设1套衰变池。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联系人: 廖工
联系电话:13421127772
附件:附件01.pdf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